关于做好申请2016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
资讯
2024-01-29
220
各街道(发展区)劳动保障所,各有关企业:
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7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通知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现将做好我区企业申请2016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街道(发展区)组织企业按时申报。
一、申报对象及时限要求
本次申报对象为2016年度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(稳岗补贴条件见潍人社〔2015〕115号附件)。
符合条件企业应于2017年10月20日前按要求向坊子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,并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注册(网址http://wgbt.mohrss.gov.cn),同时,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相关材料。预期未申请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补办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申请报告;2.《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,正反面打印);3.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;4.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(复印件);5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6.《申请稳岗补贴承诺书》。
如有属于化解产能过剩、淘汰落后产能、节能减排、主辅分离、兼并重组的企业,申报时须提供省市相关公布文件,不能提供者应按其他类企业申报。
三、相关要求
申报材料所需的《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》、《申请稳岗补贴承诺书》,以及《2016年度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报送材料说明》和潍人社〔2015〕115号文件,请各企业自行登录坊子党政信息网(http://www.fangzi.gov.cn/XXZX/GGGS/201709/t20170926_1908982.htm)查询下载。
各企业上报的材料、表格应准备齐全,表格填报无误后报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初审。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,要按照《关于转发人社失业司便函〔2017〕12号切实做好享受稳岗补贴企业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》(鲁社保函〔2017〕38号)要求,同时做好实名制信息系统采集上报数据工作,确保信息完整、真实、准确。
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地址: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号窗口;
联系电话:7638915。
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7年9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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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街道(发展区)劳动保障所,各有关企业:
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7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通知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现将做好我区企业申请2016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,请各街道(发展区)组织企业按时申报。
一、申报对象及时限要求
本次申报对象为2016年度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(稳岗补贴条件见潍人社〔2015〕115号附件)。
符合条件企业应于2017年10月20日前按要求向坊子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,并在稳岗补贴实名制系统注册(网址http://wgbt.mohrss.gov.cn),同时,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相关材料。预期未申请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补办。
二、申报材料
1.申请报告;2.《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,正反面打印);3.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;4.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证明(复印件);5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6.《申请稳岗补贴承诺书》。
如有属于化解产能过剩、淘汰落后产能、节能减排、主辅分离、兼并重组的企业,申报时须提供省市相关公布文件,不能提供者应按其他类企业申报。
三、相关要求
申报材料所需的《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》、《申请稳岗补贴承诺书》,以及《2016年度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报送材料说明》和潍人社〔2015〕115号文件,请各企业自行登录坊子党政信息网(http://www.fangzi.gov.cn/XXZX/GGGS/201709/t20170926_1908982.htm)查询下载。
各企业上报的材料、表格应准备齐全,表格填报无误后报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初审。在申报纸质材料的同时,要按照《关于转发人社失业司便函〔2017〕12号切实做好享受稳岗补贴企业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》(鲁社保函〔2017〕38号)要求,同时做好实名制信息系统采集上报数据工作,确保信息完整、真实、准确。
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地址: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号窗口;
联系电话:7638915。
潍坊市坊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7年9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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